为规范医院耗材管理,满足临床需求,保山市人民医院药剂科将于近日对部分医用耗材进行院内公开谈判采购。欢迎有以下产品合法资质以及售后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及厂家前来参与,并自行按要求准备相关材料。
一、项目清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备注 |
1 |
空心纤维透气器(F15、HF15、15A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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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血液透析浓缩液(A、B)及透析干粉桶(B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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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血液净化装置的体外循环血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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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一次性使用血液灌流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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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血液过滤管路及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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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一次性使用血浆胆红素吸附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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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血浆分离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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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一次性使用护理安全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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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腹膜透析管及附件套包 |
经皮穿刺导管置管术 |
10 |
一次性吸引活检针(带侧孔) |
经支气管针吸活检术用 |
11 |
人工心脏瓣膜及插管等 |
心脏手术用 |
注:可收费材料需提供医保码
二、供应商要求:
1. 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医疗器械注册证。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经营资质及合法授权。
4、如果属于单一来源,需提供省内3家三级甲等医院供货发票复印件。
三、报名要求:
1、供应商需要提供授权及相关资质证明,邮寄或现场递送报名。
2、收件地址:保山市人民医院药剂科材料库房(张云常收)。
3、截止时间:2018年8月1日
四、谈判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张云常
联系电话:0875- 2149061
邮箱:1025381635@qq.com
保山市人民医院药剂科
2018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