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进一步规范我院乙类大型医疗设备委托采购工作,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决定采用遴选方式选择乙类大型医疗设备代理机构,在服务期限内负责具体项目操作,欢迎具有相应资质和服务能力的合格代理机构参加本次谈判。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保山市人民医院乙类大型医疗设备(直线加速器及附属设备)代理机构遴选
2.服务内容:医院需采用国际招标实施采购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编制招标方案、招标文件,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更正(补遗)公告、结果公告、合同公告等,解释招标文件,落实并组织开标、评标会议、提供相关业务咨询,汇编招标业务报告并及时做好合同备案等整个招投标过程,具体以招标人书面委托的项目内容为准。
3.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招标采购设备安装验收、投入临床正常使用三月结束。
4.入围数量:1家。
5.遴选报价
报价以原国家计委印发《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计价标准作为上限,各代理机构报价时不允许上浮,同时响应《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并自行测算后填报【以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标准计费率作为上限】优惠率(下浮比例)
二、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营业执照》。
2.从事招标代理业务不少于5年,具有开展招标代理业务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的证明资料(至少应包括:具有国际招标经验及相应外语水平的人员);
3.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18年或2019年经非本单位专业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及财务审计报告);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在本项目谈判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截图并加盖公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向本项目提出遴选申请。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三、谈判资料要求:
1.谈判文件每包一式两份。
2.谈判文件内容:
(1)报价表(见附件一)
(2)代理机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代理机构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见附件二)
(4)在本项目谈判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截图并加盖公章。
(6)服务整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时限(明确采购代理各环节的服务时限)、服务内容(明确采购代理各环节工作要点)、服务质量(采购代理各环节质量保障措施)、服务承诺及违约责任、廉洁管理措施及承诺(明确防范违法违规行为的管理措施)等。
(8)类似项目业绩(指三年内相关的采购代理服务项目,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司鲜章,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委托代理协议、中标(成交)通知书等)(见附件三)
(9)针对本项目代理服务团队项目负责人及主要工作人员资历表及资格证明文件。基本要求:提供公司基本情况表,提交材料中需提供相关人员的职称证、培训证等证明材料。(见附件四、五、六)
注:谈判文件请按上述内容顺序制作。
四、公告发布时间及报名时间、地点
1.代理机构按照资质要求准备相应资料,报名时不接受任何形式的报价。
2.遴选公告发布时间:2021年1月11日至2021年1月13日(三个工作日)
3.报名时间及地点:请遴选申请人于 2021年1月14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在保山市人民医院新院区科教后勤楼40(地址:隆阳区青阳路与龙泉路交叉口)持报名资料确认报名。
4.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
(1)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在本项目谈判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截图并加盖公章。
注:上述资料需加盖公司公章,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材料的,医院不予受理。
五、谈判要求及时间、地点
1.请各代理机构将要求提供的材料按目录顺序装订成册,每项加盖公司印章,密封包装,我院将留存备用。
2.谈判时间: 2021年1月15日上午9:00
3.谈判地点: 保山市人民医院科教后勤楼913号会议室
现场谈判时,专家组将对该项目相关事宜进行详细咨询, 响应人须派熟悉该项服务内容及相关事宜人员参会,以免影响谈判效果。
六、谈判规则
1.综合评分法。
2.谈判小组:每包由3人或3人以上单数人员组成专家组。
七、公示发布
本次采购公告发布于保山市人民医院官网,我单位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保山市人民医院
联系人:潘文
联系电话:13987588879
附件一:
报价表
项目名称:
报价(%) |
服务期限 |
项目负责人 |
备注 |
优惠率(下浮比例) |
下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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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报价不允许上浮,各代理机构报价时以原国家计委印发《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计价标准作为上限,同时响应《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并自行测算后填报【以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标准计费率作为上限】优惠率(下浮比例)。 |
代理机构(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