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保政办发〔2017〕3号,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201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第四条规定:单项或者批量金额在20万元及以下的项目,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批准可实行自行采购。现我院因工作需要,上报保山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批准自行采购项目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洽谈。
一、项目名称、编号及预算价:
1、项目名称:显微镜
2、项目预算金额:6.15万元
二、产品技术参数及要求:
(详见附表一)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供应商须须提供近三年以来类似业绩合同二份以上。
4、供应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医疗器械注册证;
四、报名及相关安排:
1、报名时请各经销商按照上述要求提供公司资质(可提供电子版),并加盖公司公章,以便我院对公司相关资质进行初审。
2、报名时间:2018年2月27日上午8:00至2018年3月 5日下午18:00,逾期不予受理。
3、报名地点:保山市人民医院设备科。
4、邮箱:752861200@qq.com
五、谈判会材料及相关安排
1、谈判会材料
(1)产品生产厂商授权书;
(2)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含注册登记表);
(3)产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4)产品技术资料,含产品彩页、产品说明书、售后服务承诺书等;
(5)产品报价表(格式见附表二)
2、谈判会时间及地点:
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保山市人民医院设备科
特别声明:1、谈判会材料请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带到会场,单独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2、我院将对设备相关事宜进行详细咨询,经销商或厂家须派熟悉设备性能、配置、技术指标、售后服务等情况的人员参会,以免影响谈判结果。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保山市人民医院网站http:/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保山市市人民医院医务处设备科咨询电话:0875-2120471
采购人:保山市人民医院
地址:保山市保岫西路94号
联系人:熊鹏 邵维熙 联系电话:0875-2120471
2018年2月 26 日
附表一
技术参数及要求
1、研究级正置显微镜,可作明场的观察;
2、光学系统:无线远校正光学系统,齐焦距离必须为国际标准45mm;
3、调焦:载物台垂直运动方式距离不小于25mm,带聚焦粗调限位器,粗调旋钮扭矩可调,最小微调刻度单位≤1微米;
4、观察镜筒:宽场三目观察筒,倾角为30°;
5、照明装置:内置透射光柯勒照明器,12V100W卤素灯,光强预调开关,内置式滤色镜(日光平衡滤色片、ND25、ND6),左右手均可操作;
6、物镜:平场消色差物镜
4X(N.A.0.1,W.D.18.5)
10X(N.A.0.25,W.D.10.6)
40X(N.A.0.65,W.D.0.6spring)
100X(N.A.0.65,W.D.0.6spring,油镜)
7、载物台:右手低位置同轴驱动选钮的高抗磨损性陶瓷覆盖层载物台;
8、目镜:10X宽视野目镜,带屈光度校准;
9、物镜转换器:六孔物镜转换器;
10、聚光镜:阿贝聚光镜,N.A.≥1.1;
11、具备ECO环保节能感应开关,操作人员离开30分钟后自动关闭透射光源。
12、配置符合中国有关标准要求的插头,或提供适当的转换插座。二、基本配置:
1、显微镜主机 1套
2、透射明场照明系统1套
3、物镜4X、10X、40X、100X 1套
4、卤素灯泡,12V100W 2个
5、聚光镜 1套
附表二
报价表
公司名称:(加盖公章)
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