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保山市人民医院将对保山市人民医院共享产品投放场地出租进行谈判,请符合资质的供应商前来洽谈。
一、项目名称、项目地点、单价最低控制价、结算方式、出租年限、投放要求、投放明细
1、项目名称:保山市人民医院共享产品投放场地出租
2、项目地点:保山市人民医院新院区、老院区
3、单价最低控制价(单价含场地租金和电费):按摩椅投放单价最低控制价30.00元/台/年;头等舱按摩椅投放单价最低控制价60.00元/台/年;陪护床投放单价最低控制价100.00元/床/年;柜体机充电宝投放单价最低控制价800.00元/台/年;自动售货机投放单价最低控制价350.00元/台/年;复印机投放单价最低控制价350.00元/台/年。
4、结算方式:按照实际投放数量结算。
5、出租年限:三年(2021、2022、2023年度),合同一年一签。
6、投放要求:①柜体机共享充电宝每个柜充电宝仓位≤48仓;②自动售货机规格高度≤2m,宽度≤1.6m,厚度≤0.9m,自动售货机只可以售卖饮料及食品;③共享陪护床规格长度≤2m,宽度≤0.6m;④共享按摩椅、头等舱按摩椅在消费与非消费时段均能满足正常座椅功能。
7、投放明细:详见附件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范围必须符合相关项目的要求。
2、供应商所提供或进场的设备必须具有相应的质量检测报告,且报告中不允许出现任何质量不合格的事项。
3、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信誉、类似服务经历,企业近3年内类似共享项目业绩不少于2个(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等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优先提供医院共享投放合同。
三、报名及相关安排
1、报名时请各供应商按照上述要求提供公司资质(可提供电子版),并加盖公司公章,以便我院对公司相关资质进行初审。
2、报名时间:2021年 7月2日上午8:00至2021年7月6日下午18:00,逾期不予受理。
3、报名地点:保山市人民医院总务处。
4、邮箱:bssrmyyzwc@163.com
四、谈判材料及相关安排
1、谈判材料
(1)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质量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如涉及押金收取的,需提供押金规范管理承诺书。
2、谈判会时间及地点
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保山市人民医院总务处
特别声明:1、谈判会材料请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带到会场,单独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2、我院将医院共享产品投放场地出租相关事宜进行详细咨询,供应商须派熟悉业务情况的人员参会,以免影响谈判结果。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保山市人民医院官方网站上发布。
六、报价方式:供应商自行报价。
七、联系方式
保山市人民医院总务处咨询电话:0875-2205215
采购人:保山市人民医院
地址:保山市隆阳区保岫西路94号
联系人:李雪梅 联系电话:0875-2205215
附件:保山市人民医院共享产品投放明细
序号 |
投放物品名称 |
最低控制 单价 |
投放明细 |
投放 数量 |
新院区 |
老院区 |
1 |
共享按摩椅 |
30元/台/年 |
门诊大厅45台 |
门诊大厅12台 |
134台 |
急诊大厅13台 |
1号住院楼收费大厅18台 |
医技楼大厅18台 |
|
1号住院楼大厅18台 |
|
2号住院楼大厅10台 |
|
2 |
共享头等舱按摩椅 |
60元/台/年 |
体检中心4台 |
|
4台 |
3 |
共享陪护床 |
100元/床/年 |
1号住院楼2层、4至15层大厅,每层投8床 |
1号住院楼2层、4至15层大厅,每层投8床 |
312床 |
2号住院楼3至15层大厅,每层投8床 |
|
4 |
柜体机共享充电宝 |
800元/台/年 |
门诊大厅、急诊大厅、医技楼大厅、1号住院楼大厅、2号住院楼大厅各1台 |
门诊大厅、1号住院楼大厅、4号住院楼大厅各1台 |
8台 |
5 |
自动售货机 |
350元/台/年 |
门诊大厅、急诊大厅、医技楼大厅、1号住院楼大厅、2号住院楼大厅各1台 |
门诊大厅、1号住院楼大厅、4号住院楼大厅各1台 |
8台 |
6 |
共享复印机 |
350元/台/年 |
1号住院楼大厅1台 |
门诊大厅、1号住院楼大厅各1台 |
3台 |